粤发改投审〔2025〕41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广东省星海音乐厅翻新修缮和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粤文旅财〔2023〕173号)收悉。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星海音乐厅场馆老旧导致的安全隐患问题,完善我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同意广东省星海音乐厅翻新修缮和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6-440104-22-447784)。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晴波路33号广东省星海音乐厅内。项目总面积16260.32平方米,其中改造部分13660.32平方米,包括场馆功能升级(室内装修工程)工程、外立面及屋面工程、结构安全加固(含拆除)、公用系统升级改造(安装工程)工程、室外及其他工程等;扩建部分2600平方米,主要为功能用房扩建工程。
三、项目投资估算9885.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105.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48.19万元,预备费732.2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有资金、主管部门安排资金以及在举债空间允许的情况下项目单位按程序申报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多渠道资金。
四、按照《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有关规定,该项目由星海音乐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自行组织建设,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市场化代建单位,承担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
五、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抓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政府投资管理规定程序报我委审批。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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