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召开中央财政支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专家评审会
为做好2025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申报工作,提升申报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确保实施方案质量,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于4月17日组织河源市、清远市有关部门在广州召开中央财政支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评审会。省地环总站、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省测绘院、省水文环境地质调查中心、省生态修复协会和项目编制单位有关同志以及评审专家参加了评审会。
会上,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介绍了《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5〕7号)的相关要求、核心任务以及评审要点,要求本次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必须以“三区四带”重点生态区域为核心,聚焦生态区位重要、生态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人居环境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开展生态修复示范,突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生态支撑,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强调申报地市要高度重视,压实项目主体责任,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组织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实施条件、布局、建设内容、技术路线、资金估算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加强项目执行和绩效自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河源市、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实施方案,重点汇报了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实施范围、实施内容与进度安排、工程概算、效益分析等内容。专家组审阅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听取汇报后,经质询讨论,认为两个项目实施方案符合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范围,项目重要性和必要性论述依据充分,矿山生态问题诊断准确,绩效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及治理措施可行,进度安排和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的实施对推进我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保障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系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建议从示范性、重要性、必要性、战略性、科学性、操作性、创新性以及内容全面性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完善。
申报地市表态,将认真听取并充分吸收、消化专家意见和建议,抓紧落实完善,进一步落实“总体目标、年度目标、绩效目标”三个目标标准,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强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尽早拿出一份高质量的项目实施方案,力争在国家竞争性评审中取得圆满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