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新申请)

来源:本单位 发布日期:2016-08-22
字体: [大] [中] [小]

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粤粮调【2016】114号
项目名称: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新申请)
审批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授予申请人国丰仓库A11、A12、A14、A15、A21、A22、A23、A25、B15、B20、B25、C7、C16、C21、C24、C25、D4、D5仓以及浅圆仓1区1-1—1-5、2-1—2-5、3-1—3-5仓合计262500吨仓容代储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的资格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代表姓名:刘味珍
许可决定日期:2016-07-26
许可截止期:2019-07-25
许可机关:广东省粮食局、广东省财政厅
地方编码:440000
当前状态:0





相关附件:
相关导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