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延续申请)

来源:本单位 发布日期: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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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粤粮调【2016】114号
项目名称: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延续申请)
审批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延续申请人石城库7-10、12-15、18-23仓合计10300吨仓容,石岭库2-5、7-11仓合计6500吨仓容以及中心库1-7、9仓合计12000吨仓容代储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的资格
行政相对人名称:廉江市粮食储备中转库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代表姓名:曹义忠
许可决定日期:2016-07-26
许可截止期:2019-07-25
许可机关:广东省粮食局、广东省财政厅
地方编码:440000
当前状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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